市质监站组织学习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3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正确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更好的落实《办法》要求,市质监站组织全站业务人员对《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学习。
《办法》对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引导鼓励、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会上,市质监站负责人要求全站业务人员精读、理解并掌握《办法》,学以致用,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学习贯彻《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落实。
下一步,市质监站将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17:39: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