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颖接市民来电办理情况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听市长热线电话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年9月27日王建颖副市长接听市民来电的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 反映人:李先生
反映内容:2013年我购买了西山区益宁路摩尔城小区6幢1单元的住房,当时开发商承诺2014年12月31日交房,但至今为止开发商都没有给业主交房,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交房。
办理结果: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该项目是西山区城中村改造项目,6幢主体工程已完工,因公司资金出现问题,项目2015年停工。2016年10月复工后,因资金问题未根本解决,2017年春节后又停工。今年9月份已逐步复工,公司答复10月可全面复工,下一步完成内外装修、水、电、气、绿化和内部道路工程建设后即可交房,计划2018年6月前交房。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先生。
2. 反映人:罗女士
反映内容:2017年5月我在安宁太平昆海湖公司上班,该公司拖欠我们2个月的工资,多次讨要无果。
办理结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安宁太平昆海湖项目由恒大鑫源(昆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深圳广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承建,具体由史先生班组施工,由于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施工标准,甲方要求史先生班组退场,但双方对工程结算存在较大争议。史先生于2017年8月28日到太平街道办劳动保障所投诉广田公司拖欠工程款(包括农民工工资),太平劳动保障所会同安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起积极与恒大鑫源(昆明)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广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当事方尽快进行结算、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被要求退场后,史先生方提出工程总款项应为396747元,深圳广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方提出工程总款项应为31万元,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存在分歧和争议。
据核查,反映情况的罗女士并非昆海湖工地的农民工,是包工头史先生的妻子,到目前为止未有昆海湖工地的农民工到安宁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拖欠工资。安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17年9月22日向史先生送达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空表样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投诉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史先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程序提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证据及农民工工资花名册,直到现在史先生未提供任何拖欠农民工花名册或工资表,导致对史先生班组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无法进行核对、核实。史先生与广田公司未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约定为口头协议,史先生负责昆海湖工地施工所有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施工产生的一切费用。经过多次与当事方进行沟通、协调,甲方、乙方和史先生于2017年9月26日开始到昆海湖工地对史先生班组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实地测量,由当事双方对所完成工程量进行最终确认,对认可工程量及工程造价单价不存在争议部分尽快支付相应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有争议部分建议由双方委托建设有资质的工程评估部门对工程进行评估、审计解决。
答复情况:多次拨打反映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3. 反映人:吴先生
反映内容:我是盘龙区北京路俊发城百合苑的租户。近期,小区西边的工地每天昼夜施工,做的是土方工程,期间产生的噪音非常扰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督促其在22:00至次日6:00不要施工。
办理结果:经盘龙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俊发名城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司家营,吴先生主要投诉为N5地块,该地块位于北京路司家营后面,开发商为云南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方为云南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建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主体及土方工程,2016年3月进场施工,预计2017年12月底竣工。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针对该情况,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监察人员现场对该工地负责人要求如下:一是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12:00至14:00、22:00至次日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是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备案,并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周边居民公示,做好与周边住户的沟通、交流,化解潜在的矛盾;三是文明施工,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答复情况:已答复吴先生。
4. 反映人:张女士
反映内容:在五华区翠湖北路上有一家“九九茶庄”,在“创文”期间管理很好,但是近几天以来每天早上8点以后,“九九茶庄”的经营户就将桌子摆在商铺的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十分影响市民通行和市容,我们曾向五华区城管反映过,但是没有任何人员处理。该情况存在一个星期了。
办理结果:经五华区政府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五华区华山街道执法中队之前已对“九九茶庄”店外经营现象进行过多次劝导并处罚,但该店主仍存侥幸心理,利用队员交接班管理空当我行我素。针对此情况,2017年9月28日,华山街道执法中队再次对“九九茶庄”店外经营现象进行了整治。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女士。
5. 反映人:曲女士
反映内容:昆明市提倡环保绿色出行,可112路公交车虽路程不远,但发车车次太少,平均每次等车时间都在20分钟以上,有时等40分钟,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公交公司增加112路公交车的发车车次。此外,公交车还存在老人跑到公交车跟前,公交车开走不等人的问题。
办理结果:经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关于公交112路候车时间长的问题:公交112路由湖畔之梦小区始发,途经前卫西路、日新路、金广路、海埂路等道路至威远街口(护国路)终到,运营时间6:00至22:00,该线路日均配车日均行车138次,日均运送市民约5900人。根据线路客流出行规律,高峰时段平均发车间隔约10至14分钟一班,平峰时段平均发车间隔约15至18分钟一班。由于线路途经的金兰路、书林街、后新街、青年路等路段街道路较狭窄,路侧有社会车辆停靠,高峰时段车流量较大,交通较为拥堵,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及运营,造成市民候车时间延长。
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昆明公交集团密切关注线路沿线市民出行实际情况,并视实际情况灵活调整112路运力及发车时间,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同时,市民可关注“昆明公交”微信公众号或昆明公交手机App“春城e路通”进行公交线路实时运行及出行换乘等相关信息的查询。
(2)关于老年乘客跑来公交车未等候的问题:为保障公交正常运营、减小因大量公交同时进站对道路交通产生的干扰,我市公交车运行采取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滞站候客的运营模式。针对市民反映突出地跑来不等、随意变道等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昆明公交集团,采取“人防、技防”两手抓,一是依托现有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不断强化安全行车、优质服务工作检查、考核、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闭合。二是以“星级服务等级考核”“驾驶员安全行驶绩效奖励”为抓手,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举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企业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着重做好“跑来等、三平稳、五照顾”等工作,助推安全行车、优质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高市民出行满意度。
答复情况:已答复曲女士。
6. 反映人:张先生
反映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新的医保药品目录已经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经通知从2017年9月1日开始按照国家新目录进行报销。我家人患了乳腺***,新目录内有些药品正好是急需的,但近期我们到五华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他们却表示没有接到通知要求按照新目录报销,故无法办理,也无法告知到底何时可以进行报销。我们有一部分药品现在可以报销,但需要将单据交给他们,我们担心现在将单据交上去,以后政策下来了我们又无法报销新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尽快贯彻落实政策。
办理结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2017年9月29日,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收到市医保管理局下发的昆人社通〔2017〕241号《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目前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已按照文件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按新政策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36种谈判药品按比例先行自付后纳入报销,不再承担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待张先生家人出院后可将相关资料交五华区医疗保险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先生。
7. 反映人:杨女士
反映内容:从2016年开始我孩子就在经开区云大西路云大知城昆明锐意外语学校(民办学校)上初二,由于小孩先天性肾功能不全,在2017年2月份需要到北京和上海接受治疗,当时校方承诺可以等孩子治疗好再来上学。目前孩子的治疗费用每个月高达五六千元。2017年9月1日我到学校给孩子办理复学手续时,工作人员让我提供孩子的康复证明,由于孩子并未康复只是控制了病情,因此在2017年9月6日我到昆华医院开具孩子身体情况的证明,同时联系了上海的主治医生,均表示可以入学,但校方却告知不接收我家小孩,需要协商。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尽快让我家小孩复学。
办理结果:经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调查,杨女士的孩子户口在曲靖陆良,2004年6月出生,患有先天性膀胱炎,后因病情恶化,为了去北京和上海治疗,于2017年1月办理了休学。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休学期限为一个学年,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应当持休学证明和有效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继续办理休学的手续。因此,杨女士于2017年9月申请复学,不符合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请杨女士于孩子休学期满以后再持相关材料申请复学。
同时,根据杨女士描述及医院核实到的情况,孩子的病情不稳定,每天需服用10多次药维持生命,每2至3小时必须进行导尿,免疫功能弱,生病后不能服用与保肾无关的药物。建议杨女士充分尊重孩子生命权,待学生身体康复后,再办理复学。鉴于孩子家庭困难,建议杨女士回到户籍所在地曲靖陆良申请政府救助。
答复情况:已答复杨女士。
8. 反映人:李女士
反映内容:我是盘龙区北辰大道金色家园小区紫竹园4栋的住户,每天7:30至11:00,一些业主在小区4栋旁边的小花园内跳广场舞,用音响高音播放音乐,噪音严重扰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让住户不要在小区内跳广场舞或在跳舞时将音量关小。
办理结果:经市公安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接到李女士反映情况后,盘龙公安分局金星派出所社区民警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赴北辰大道金色家园小区紫竹园现场开展工作,对参与广场舞的人员进行了劝说,建议他们上午9:00之后再开展广场舞活动,午休期间尽量不要活动;同时,注意降低配乐的音响音量,避免影响小区居民及周边住户的生活和休息,广场舞参与者们均表示接受和配合。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女士。
9. 反映人:李女士
反映内容:2016年9月份我购买了生育保险,按照当时的政策连续买满6个月就可以享受生育险报销,我于2016年11月份怀孕,2017年7月底生育小孩。我在五华区医保中心咨询到,2017年7月1日以前生育的,可以享受连续买满6个月的政策;2017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只能按照新的政策(需连续买满12个月)执行。我认为政策不合理,这样一来有很大一批人无法报销,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一个补充文件,让我们这批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办理结果: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昆明市自2011年以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了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保障了广大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但是近年用人单位突击参加生育保险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政策的可持续性也受到挑战。昆明市于2017年6月4日印发实施了《昆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行办法》(昆政发〔2017〕34号),规定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的在职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生育保险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如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费,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答复情况:已答复李女士。
10. 反映人:郑女士
反映内容:我和小孩来自新加坡,现居住在西山区前兴路理想城市花园,9月份我帮小孩报名在海青外国语实验学校就读1年级,校方说帮我申请到《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后,我和小孩才可以继续留在该校就读。但从6月份开始校方就帮我申请此表,至今都没有审批下来。之前我咨询了校方,校方告知是由于省教育厅没有审批下来,但我的延期逗留到10月15日就到期了,如果到时此表审批不下来,我就属于非法逗留。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帮我审批《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办理结果:经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人郑女士提出的问题,经向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外籍学生到昆留学,其直系亲属申请外国留学人员来华陪读签证时,需要由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并认定其留学生资格,方可办理相关签证。经向云南省教育厅了解到,各中小学校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取得招收外国学生的资格后,方可招收外国留学生,对取得资格的学校所招收的外国学生,方可认定其留学生资格,方可对学生及家长《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予以审批。目前,因海青外国语实验学校并没有取得招收外国学生资格,原则上不能招收外国学生,因此省教育厅对该校所招收的外国学生及其家长的相关申请无法予以审批。
鉴于以上情况,市教育局已及时和反映情况的家长沟通,建议家长选择我市其他已取得招收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同时,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辖区内中小学招收外国学生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收外国学生的相关规定,做好外国来昆留学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答复情况:已答复郑女士。
11. 反映人:梁女士
反映内容:近期,我在微信上看到女童保护基金云南童享团队到文山实验小学开展了防范性侵的知识讲座。这个团队在全国都很有名气,但在昆明就没有听说过。希望市教育局能与该团队合作,在昆明各小学开展防范性侵的知识讲座。
办理结果:经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 公安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教基〔2013〕8号)文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罪的认识。广泛宣传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昆明市教育局一直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每年都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保障学生健康与安全,并积极探索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昆明市教育局所属昆明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已于2016年10月起,与女童保护基金云南童享团队等非营利性公益机构合作,先后在昆明国际先策幼儿园、红旗小学、明通小学、师大附小等学校,开展了儿童及家长的防性侵知识讲座。
昆明市教育局已将儿童防性侵知识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由昆明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具体实施,并计划在昆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中华小学、市教工一幼、市教工二幼)试点开展儿童防性侵知识普及教育,为进一步在全市小学及幼儿园开展此项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和方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拟与女童保护基金云南童享团队进行进一步沟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现状,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展我市学校学生性健康教育工作。
答复情况:已答复梁女士。
12. 反映人:张先生
反映内容:东川区明月中学将原来老的教师办公楼改造成学生宿舍,三层楼住着600多名学生,宿舍紧缺、拥挤,每间住46名学生,加之东川区天气炎热,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据说已向昆明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建设学生宿舍楼,可申请了两年都没有批准建设,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尽快批准建设学生宿舍楼。
办理结果:经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东川区明月中学原为东川区高级中学,创办于1958年9月,2012年交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承办,是“国有民办”学校,占地面积171.18亩,现有学生3999人。现有学生宿舍两栋,可住956名学生。因多数学生来自边远农村,将老办公楼、老实验楼改建为学生宿舍后实际住校1768人。
(2)工作措施:第一,抓紧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计划新建学生宿舍楼10670 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134 万元,由市发展改革委立项,资金来源为:申请教育基础薄弱县高中建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707万元,其余由地方配套解决,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批复给东川区,但东川区尚未正式上报申请中央专项资金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将积极指导东川区教育局尽快完成向省发展改革委上报的相关项目资料,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第二,临时整改措施。一是控制住校生规模;二是临时修建楼梯缓解疏散压力;三是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学生应急能力;四是制定宿管、班主任、德育处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五是改建老实验楼、办公楼作为临时宿舍;六是规范学生行为习惯,加强学校和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
答复情况:已答复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