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加强政策引领,完善保障机制。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全域统筹、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开展千村整洁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我市均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全市所有镇(街)、村(社区)按照标准建成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建立区(市)统筹、镇街监管、村级保洁、市场化作业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全市建成区市级垃圾处理场5座,垃圾焚烧处理场2座、镇级中转站62座,四市四区配套垃圾清运车辆600多台,生活垃圾收集桶20多万个,基本达到了每1.2万-1.5万人配备1辆装载能力5吨以上的垃圾收运车、每10户配备1个垃圾桶的标准。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了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以上。
三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创新区市统筹、镇街监管、村级收集、市场化服务的“3+X”城乡环卫一体化运作模式。一是推进市场化与网格化全覆盖,建立区市、镇街、村居、作业公司四级管理网格。放开农村保洁市场,通过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专业化保洁。以市场化推进专业化管理、标准化运行;以网格化推进精细化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数字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管理,打造智慧保洁,做到责任区域的垃圾日产日清。二是推进全民化监管,提高村民的参与度。针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面大、点多、线长,管理难度大的问题,注重公开举报电话、相关微信公众号以及片区监管人员、保洁人员联系方式等,方便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参与监管。
四试点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探索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区(市)组织、镇(街道)实施”原则,建立垃圾分类考评标准和保障措施,摸索推行“两次四分法”垃圾分类模式,在试点村庄为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每100户配置1辆垃圾分类收集车,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截至目前,7个区市有47个镇(街道)1413个村庄(社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占全市涉农镇(街道)、村庄(社区)总数的61%和25.7%,促进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五强化督导,建立多维度不间断督导考核机制。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工作标准公示制、信息报送制、督查激励制等制度,实行区(市)月检查考核、镇(街道)周检查、村(社区)日检查制度,实现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组织日常督导检查7次、第三方暗访2次、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1次。
下一步围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千村洁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能力建设。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处理体系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相关区市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就地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探索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的垃圾分类收集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