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城阳)现场会召开
10月30日,青岛市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现场会在城阳区召开。市司法局巡视员赵纯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城阳区副区长毕建国出席会议并致辞。各区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调解)科长,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员、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成员、优秀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代表等87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研究分析形势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城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警大队调解室、城阳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城阳街道前旺疃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棘洪滩派出所调解室、城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上马法庭调解室等6个人民调解基层基础阵地建设。会上,城阳区、市南区、李沧区、胶州市等9个单位及个人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要求,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密织调解组织网络、创建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创新“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打造“枫桥经验”青岛模式的升级版。目前,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7377家,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消费纠纷等20多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65个,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3万件,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人民调解员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近三年,我市共有4个集体、10名个人荣获司法部表彰,8个调委会、27名调解员荣获省级表彰。城阳区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投入大量精力,率先推广“警调”联动模式,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创新“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人民调解排查调处分离机制,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发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工作值得肯定,经验值得借鉴。
赵纯利同志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以来,司法部连续召开全国性会议,充分体现了司法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筑牢主责主业地位,全力谋划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蓝图。要把人民调解作为司法所的中心工作和首要职责,摆在第一位,以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凸显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做好重要节点、重大时期安保维稳工作,着力化解信访难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升级版,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深入挖掘提升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培育打造新经验新亮点,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青岛开花结果。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三年行动方案。我们要学习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主动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以化解矛盾为己任,努力创造出青岛“矛盾不上交”的经验做法。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先,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共享机制,将掌握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统筹系统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建立健全“谁调解谁普法”工作机制,通过个案调解、公开调解等方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持专兼结合、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下大力气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指导建立保险纠纷领域、金融消费领域、商事纠纷领域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三是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加强内部整合外部联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多元纠纷化解协调联动,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与法院巡回法庭、仲裁办、公安交警、派出所、警务室和信访维稳等单位“联署办公”,推广设立驻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信访部门联动调解室;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中国法律服务网、山东法网和人民调解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息采集机制,实现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等动态管理,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及时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努力把电视调解打造成化解纠纷的重要平台,以案释法的重要载体,培训队伍的重要阵地。四是要着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要强化阵地保障,各区市要把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站室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实体平台和“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大力开展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一批“信得过,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要强化制度保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六部门联合印发,对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管理、保障等都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关键是要抓落实。要建立健全例会、学习、考评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查活动,切实提高调委会建设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经费保障,各区市要借此东风,积极行动起来,争取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重视支持,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特别是调解员补贴经费标准制定好、落实好,解决人民调解员后顾之忧,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赵纯利同志最后指出,以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学习中领悟透,在讨论中理思路,在调研中摸实情,不断总结经验、找准问题、厘清思路、完善举措,并努力形成重要成果,为打造青岛市“枫桥经验”升级版,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