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从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基础设施条件、市场、人才等方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从提升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发展质量、促进融合发展、完善利益分享机制、引导协调发展五个方面明确政策的引导方向,加强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则,与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相适应,框架完整、配套协调、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目标明确、标准严格、科学高效的绩效评估机制,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创新发展的水平进一步提升,适应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土地面积占全市总承包耕地面积的比重达到70%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对农户发展的辐射带动率达到 75%以上,农业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