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成为青岛首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近日,住建部组织专家对即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及示范项目进行验收评估,与会专家对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即墨市成为青岛首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2010 年7 月,即墨市被国家住建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成为青岛市第一个获此荣誉的县级市。6年来,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可谓遍地开花。2010年命名时,一次性申报示范项目就达21 个,总建筑面积55.16万平方米。目前,这些项目均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并通过夏季制冷期和冬季供暖期的能效测评,制冷和采暖效果良好。按照国家奖补政策,已向各示范项目建设方拨付补助资金1002万元。
自2010 年以来,即墨市还组织新增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2 个,争取上级奖励资金5153 万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建筑面积达到586万平方米,位列青岛各区市首位。
下一步,即墨市将继续加强对项目立项、设计、施工、运行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规定凡是具有社会公益用途或政府投资类的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建必须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全面落实建筑工程能效测评制度,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