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拨付资金592万元大力表彰20152017年度青岛市劳动模范
近日,市财政局拨付资金592万元,用于表彰2015-2017年度青岛市劳动模范。自1998年以来,我市每三年举行一次劳模评选表彰工作,该项表彰获得了社会广泛认可,广大劳模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立足岗位,奋发进取,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市干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对今年新评选劳模的592名予以表彰。通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全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行各业干部群众,以劳模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扎根岗位,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积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实“创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和“一三三五”工作思路,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