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多措并举做好环评管理放管服工作
“放管服”改革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政府层面的贯彻和实施,是政府以“放”为核心,以“管”为抓手,以“服”为支撑的体系化、系统化改革。国家“放管服”改革以来,我市环评改革工作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深刻变化,深入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转变政府职能,协调推进“放管服”作为环评改革的先手棋,多措并举做好我市环评管理“放管服”各项工作。
(一)简政放权情况。青岛市依据市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下放了审批权限,市局保留了跨区(市)的建设项目;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属于产业限制类,并由市发改委审批、核准的项目;重污染、环境风险高的化工、平板玻璃、船舶、轮胎、酿造、医药、电镀、印染等省环保厅要求设区的市环保局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并将青岛市级环评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给黄岛分局、高新区分局。2017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施行,我市各级环保部门网站均建立了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和备案公示系统登录窗口,建设单位可直接登录网站进行登记表项目网上备案,平均用时10分钟,极大便利了群众。建设单位自主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约占全市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总数的77%。
(二)环评有关监管情况。一是对区市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市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并不定期组织全市环保系统环评审批案卷评查工作,从许可内容、许可程序、许可形式、许可时限、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事项进行综合检查,以督促区市提高审批质量和水平。二是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截止到2018年3月份,在我市进行信息采集登记的环评机构共81家,其中,在我市注册成立的环评机构11家,甲级机构有3家,乙级机构有8家;在我市开展业务的外埠环评机构70家,其中,甲级环评机构10家,乙级环评机构60家。市环保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在青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各区市对驻青环评机构环评编制质量每季度进行考核并上报。每季度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公示环评报告书考核情况,为建设单位优选环评机构提供信息,促进环评单位提高编制质量。
(三)优化服务情况。制定印发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廉洁行为规范》《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规定》《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指南(2017年版)》等5项制度程序,加强环评审批规范化建设,明确了审批法定时限和承诺时限,统一规范全市环评审批办理流程和许可程序的相应文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指南》在市环保局网站可查询,审批程序取消了建设项目审批初审,并与发改、规划、土地等实行并联审批,进一步精简了审批申报要件,申报要件只保留了审批申请表、环评文件及有关公示情况说明、公参情况说明、技术评估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书等与环保有关的材料,报告书类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从法定的60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不含15日法定公示时间),报告表类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从法定的30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不含8日法定公示时间)。加快推进环评审批服务全流程网上深度办理,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已具备环评审批网上办理能力。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政纪律要求,坚持依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