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开办劳动保障监察普法讲堂为企业普法送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促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强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源头预防,4月16日至18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办了第一期“劳动保障监察普法讲堂”--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暨劳动关系观察员培训班,对市直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市直企业劳动关系观察员,有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所属单位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开展培训。
此次培训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关系处、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市社保局相关业务骨干为学员详细介绍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及举证责任、特殊工时审批、青岛市社会保险征缴基本业务政策、企业劳资纠纷预防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常用业务内容。通过此次培训,向企业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二期培训班将于4月23日至25日举办,两期培训班共计划培训3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