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三个贯穿全过程提升审计质量
青岛市城阳区审计局始终把审计质量作为“生命线”,将审理工作贯穿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贯穿质量控制全过程、贯穿绩效考核全过程,严格把好“审理关”,全面提高了审计质量。
一是将审理工作贯穿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该局要求从审计实施方案审定之日起,审理人员就开始介入。将审理和审计并轨运作,做到审前全面介入、审中节点跟进、审后集中审理相结合,对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和审计报告等重要节点进行审理,从而实现了结果审核与过程审核并重,以全面及时地发现和消除质量问题。
二是将审理工作贯穿审计质量控制全过程。审理人员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通过现场审理、集中审理、二次审理等方式,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通过审查、建议、修改、退回补充等审理工作环节,对完成审计目标、反映审计问题、收集审计证据、撰写审计报告、实施处理处罚等审计全过程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形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并重,有效规避了审计风险。
三是将审理工作贯穿审计绩效考核全过程。该局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不仅将审计项目质量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工作成果的依据,还将审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修改完善情况纳入审计人员日常绩效考核的范围,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价扣分,年度绩效考核按四个季度的分值累加,计算出年度考核分值,作为审计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和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的依据。这一措施有效增强了审计人员“崇尚质量、打造精品”的意识、促进了该局审计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