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初见成效
今年初我市印发《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来,全市因势利导,综合施策,瞄准占路经营、“小广告”、违法建设等城市顽疾,通过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提醒、约谈力度,城管领域违法行为得以有效纠正,为“美丽青岛行动”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施意见》印发后,信用的约束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失信主体在了解失信联合惩戒后果后,由原本不配合、不冷静的对抗逐渐转变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主动接受处罚,使得执法效能大大提升。截至2月底,全市共梳理城市管理领域一般失信行为案件128宗,主要集中在违法建设、占路经营、违规排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经过集中开展失信约谈工作,已有107家违法当事人履行了处罚决定,占比83.4%;缴纳罚款7***余万元,占应缴罚款872万元的87.6%;涉案拆除违法建设面积4156平方米,占应拆违总面积7631平方米的54.4%。剩余21家正在按程序进行约谈提醒,预计最终履行率将达90%以上。
随着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不断推进,下一步我市将对经提醒约谈后仍不履行执法决定的当事人,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纳入首批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给发改、财政、民政、人社、银行、税务、公积金等25个联合惩戒单位,各单位将通过限制或者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信贷、融资行为;停止执行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批准;在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予以限制等措施,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