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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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平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残疾人联合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五保供养等标准的通知》,从4月1日起,平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予以调整。
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5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调整到420元。另外,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8760元调整为104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80元调整为5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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