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氢能源利用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研发,超前布局下一代动力及储能电池发展,推动氢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支持氢燃料基础研究
依托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所建设储能产业技术电化学储能公共研发平台,支持资金1229万元,建成了我国重要的电化学储能行业研发与检测的研究中心,储能材料新技术、行业信息发布平台。生物能源所已经拥有专业团队和多项燃料电池自主专利技术,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堆开发、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取得较大进展,开发的氢燃料电池已装机测试。
二、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制定《“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将建设新能源汽车和氢能与燃料电池列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引导企业抢占氢燃料电池发展先机。青岛汉河集团通过收购控股方式掌握氢能电源技术,固定式备用电源系统等多个产品已在全国多个省市通讯基站上实现工程化应用,并将进一步拓展在舰船、潜艇、无人机、航天飞行器等军工领域,及新能源汽车、铁路、机场等场所应急电源等民用工程领域应用。
三、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公交车辆采购方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注重节能减排和舒适环保。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运行新能源(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2688辆,天然气公交车4045辆,绿色公交车比例占全市近70%。公交车配置与舒适程度明显提升,市民对公交满意度逐年提高。目前,已建成公交换电站7座,公交充电站50余座、充电桩600余个。据初步测算,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累计减少碳排放约14万吨,对改善大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积极支持氢能源利用
一是氢能作为清洁能源,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将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部署,加大对氢能利用的创新支持,扩大氢能源产品应用范围,促进我市氢能源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是我市在下步公交车辆更新工作中,将根据客流实际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确定新能源公交类型,构建我市差异化、多样化的清洁能源公交车发展模式。对于氢燃料汽车,待电池技术成熟后,将积极探索应用于我市公共交通行业。
三是根据项目利用落地情况,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并积极协调青岛供电公司以及发电企业,确保为氢能源利用项目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保证能够稳定供应电能。协调合理的电价区间,条件成熟的还可推荐参加电力直接交易,从而尽一步地降低项目用电成本等。
非常感谢您对青岛市氢能源利用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加强联系和交流,共同为青岛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