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党委纪检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公平公正
为预防腐败,杜绝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发生,莱西市司法局党委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责任,成立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纪检组成员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全面督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公平公正。一是党委参与,严把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口关。建立审前调查评审委员会制度,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全程参与评审工作并实施监督。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完成后,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合议会议听取主办人员汇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原则,进行集体研判并制作评议记录,评估意见经本人核对后签名确认。制度实行以来,纪检组长共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评审39起,确保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公平公正。二是纪检监督,全面督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一方面,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查找基层工作漏洞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复查。另一方面,以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准”规定为契机,在督查过程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把好“人情关”、“金钱关”和“执法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已深入司法所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廉政执法水平。三是防查并举,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发生。督查组以再犯罪风险点管控为切入点,依据青岛市局反馈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名单,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方位调研案例情况,分析原因,进行责任倒查,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