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建设
一是统一城乡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完善“自谋职业扶持金”、“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额贷款贴息”、“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助推企业发展。
二是统一城乡失业保险待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管理模式,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统筹管理;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村户籍职工,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标准的失业保险待遇。三是完善城乡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市—镇(街道)—新型农村社区
三是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在劳务大省拓展招工点,在7个镇(街道)设立人力资源分市场,在40个新型农村社区设立就业服务点。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用工信息延伸至村(居)和规模以上企业,方便城乡劳动者求职择业和企业用工。
四是率先实现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打通城乡养老保险转换路径,从制度层面实现城乡居民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换,逐步缩小城乡养老待遇差距,建立起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