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创新举措确保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胶州市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日趋成熟和完善,在促进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府和法制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5383项,交易金额501.3亿元,节支及交易增收17.5亿元。
一是创新招标方式。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将政府投资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工程全部纳入,投标人凭“身份证密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投标工作,开标时采取最低价中标,由电脑自动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整个过程完全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彻底杜绝了陪标、串标、围标顽疾。
二是联合验收保质量。对50万元以上或者社会影响大、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实行联合验收制度。由采购人、行业技术专家以及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完工交付的采购项目进行联合验收,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成果。
三是市镇一体强监管。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镇一体化试点工作,已完成镇办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及相关配套制度。下一步通过设立镇(街道办事处)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30万元以下的中小工程、政府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将全部纳入分中心进行交易。各分中心操作系统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共享系统资源,严格按照市级交易中心统一的流程规则和管理规定办理业务,并接受监督管理,将有效解决基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不到位、运作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