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围绕“信用青岛”建设,以信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内容,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应用为主线,以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重点,以行业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规划》是市信用办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在广泛搜集研究文献资料、国家政策要求及各省市相关规划,充分开展本地和外地调研,广泛征求部门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编制而成。对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完善信用平台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业、弘扬诚信文化、实施试点示范等“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做了详细阐述,是我市“十三五”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到2017年,要基本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率先完成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任务,成为全国第一批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到2020年,具有青岛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信用青岛”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建成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支撑。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