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创新村级事务民主管理
今年以来,即墨市探讨推行了“阳光村务”工程,通过强化党务、公开村务、规范财务、优化服务、协调事务,使村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成效在民声中体现,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功能,为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动因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和基层民主的快速发展,农村基层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许多新矛盾、新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个别村庄信访事件频发,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对农村信访案件的数量、事由和易发区位等因素进行深入调查剖析,发现多数与村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工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弱等有关。以往,尽管各级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由于部门多头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统一程序、统一协调,干部嫌麻烦,群众不买账,执行效果打了折扣。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着眼于搭建一个民主平等、公开透明、双向约束的平台,用全新的模式统筹整合村级事务、再造工作流程、加强过程控制,将涉农重大事项工作内容固定下来,变单项实施为一体推进,变纵向管理为横向联动,建立融管理、服务、监督、落实于一体的刚性机制,搭建市镇村三级联动、干群共同参与的有效载体,不断提升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水平。打造“阳光村务”,创新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已势在必行。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务实管用,再造工作流程。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从农村实际出发,将面上普遍存在的、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较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的村级事务,整合划分为集体管理决策类和便民服务类2大类事项,涵盖了村干部管理、党员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建房管理、低保办理等27项事务,并将每项事务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明确。每一个小项都可作为独立的管理项目,各镇在具体执行中,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细化工作标准。在此基础上,将企业管理中的流程重组引入“阳光村务”工程,制定了集体管理决策事项民主管理和便民服务事项民主管理2个总流程图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医疗救助等22个分流程图,并对每一项制度、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充分的模拟分析,实现了村级事务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最优化,同时将有关制度、流程印制成册下发到村庄,让村庄干部群众全面掌握,使村干部干事有依据、老百姓办事有头绪。
(二)把握关键环节,加强过程控制。以民主决策和公开公示为重点,对集体管理决策类事项,按照向村民征议、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镇党委初审、听取群众建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镇党委复审、公开决策程序、公开决议内容、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的 “六议、两审、四公开”程序进行;对便民服务类事项,按照申请、受理、公示、办理、公开、回复的“六步式”程序进行,并专门设计了村级集体管理决策事项办理表和村级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表2个表格,将村级事务的办理从提议、审核、研究、表决、实施到公开公示的各个环节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固定规范,并要求进行全程记录、全程公开,加强对村级事务办理的过程控制。突出抓好公开公示环节,除每月10日利用公开栏集中公开外,村级事务办结后,还通过专题会议、广播、明白纸、“网格化”管理内党员和群众代表宣传解释等方式进行深度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使党员群众监督有抓手。
(三)注重纵横联动,建立长效机制。把“阳光村务”推行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抓手和考核评价镇村干部重要依据,建立由纪检、组织、宣传、农业、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部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督导;确定每月10日为民主议政日,组织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定期进行实地抽查,检查情况直接反馈给镇党委书记,作为兑现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的重要标准;市直各职能部门对便民服务事项严格把关,决策程序步骤完备方给予审批办理,确保把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明确各镇党委书记为“阳光村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研究部署、带头指挥调度、带头检查督导;选拔1029名镇机关干部担任包村联络员,全程列席村庄“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庄决策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并签字证明,做到工作同研究、责任同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阳光村务”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民情联系卡”、入户征询等形式了解村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发挥村党组织的主导作用。设立市、镇两级村务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对组织不力、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合力推进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初步成效
(一)改进了村务管理方式,加强了村级民主建设。推行“阳光村务”工程,给农村工作方式方法带来了新转变,将群众关心关注的村级事务统一规范、统一流程、统一监督,在干部群众间架起了沟通交流的桥梁,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激发了参与村庄管理、民主决策的积极性,为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一些群众反映:“以前村里要干什么事,怎么干的俺都不太清楚,总觉得村干部从中‘挖’了公家不少。现在‘阳光’了,村里大事都征求群众意见,每件事的办理过程都一一地公布出来,群众心里明白了,对村干部的怀疑也消除了。”
(二)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行“阳光村务”工程,使镇机关干部在全程参与村级事务中,通过与村“两委”干部、村民交流,共同研究村庄事务,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深了对基层情况的了解,强化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改进自身工作作风的同时,也带动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树立了镇、村干部贴近基层、关注民生的良好形象。“阳光村务”推行以来,镇机关干部到村庄指导工作就达6100余人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村庄工作难题26万余件,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推动了村庄各项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推行“阳光村务”工程,把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村级事务让群众参与、由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自己的事情自己定,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反映,参与村庄管理的热情空前高涨。每月10日,群众都积极参加村庄的民主议政会议,自发地观看公开事项,主动到村委咨询、反映问题,自觉为村庄发展献计出力,主人翁思想、集体观念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这一模式实施以来,农村党员参加村庄会议的与会率提高了11.5个百分点。
(四)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推行“阳光村务”工程,使村庄一些容易引发矛盾的工作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较好地解决了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道、为政不廉洁等问题,不仅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的反映渠道,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而且通过实行“一线工作法”,镇村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实现了由“被动调解”到“主动化解”的转变,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这一管理体系推行以来,累计调处化解各类纠纷800多件,农村群众个体访、集体访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4.9%和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