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检察院历时四年帮扶一刑事案件被害人
近日,黄岛区检察院通过“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的积极协调帮扶,及时挽救了爱心帮扶四年之久的某刑事案件被害人赵某的生命,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8年7月,罪犯赵文成对当时年仅11岁的赵某实施猥亵未果,将其从三米断墙推下后实施强奸,后又采取扼颈、石块猛击头部等方式致其毁容、昏迷,后赵某被及时发现经抢救生还。该案经黄岛区院审查后,移送市院提起公诉,赵文成被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赵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其全家仅靠父亲打工维持生计,因无钱治疗被迫回家休养。黄岛区检察院在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案件的同时,为赵某发放了被害人救助金3万元,又主动到区慈善总会为其申请了5000元救助金,办案部门干警也自发捐款3000余元,在最短时间内为赵某筹集了医疗费,使其及时得到救治。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黄岛区院充分利用本院开展心理服务的资源优势,启动了对赵某的心理救助工作。针对赵某的身体、精神、心理等状况,制定了详细的心理疏导和康复计划,定期到其家中走访,开展一系列的危机干预工作,进行细致深入的思想沟通和精神抚慰等。在黄岛区院的精心疏导、呵护下,赵某慢慢走出阴影,开始了和普通孩子一样的生活和学习。
2012年6月25日,赵某的父亲又给黄岛区院打来电话,赵某因病住院,急需输血,但根据采供血相关规定,患者输血需直系亲属先行献血后,才能输血并享受费用减免。为此,其先后到流动采血点、医院献血点等处献血,但上述地点均因工作安排临时不采血,赵某四天未输上血,血色素急剧下降,生命垂危。黄岛区院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反应和快速办理机制,与市、区中心血库、采血站、区卫生局和赵某所住医院的科室主任取得联系,全面了解赵某病情的危急状况及相关输血采血流程,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赵某的紧急情况,市、区中心血站得知该情况后,同意先调拨血源给其输血,事后再安排其父母献血。当日上午10点30分,赵某即输上救命血。
黄岛区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帮扶赵某,积极寻求对其提供持续深度帮扶的新途径,尽最大努力将真情服务扩展到社会每个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