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
7月10日,黄岛区总工会举行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仪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各街道分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及工会主席,系统(行业)工会主席,部分区直外资企业工会主席,青岛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顾问、主任及部分成员代表参加了成立仪式。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建礼与律师团代表、山东鲁泉(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逄焕翔签订《青岛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服务协议》,并向律师团授牌、向律师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书。
据了解,成立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是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工会维权机构、创新依法科学维权机制的有益尝试。对于有效***工会维权力量薄弱和职工维权成本高等难题,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途径,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建设幸福美好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王建礼强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各级工会要以推进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建设作为加强工会维权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职工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全区街道、社区和大中型企业工会要建立完善覆盖企业的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和职工定向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和落实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处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做好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工作。尤其是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帮助职工实现体面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