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成立全省首家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
7月3日,由四方区检察院和四方区司法局共同指导成立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这是全省首家专门在检察环节成立的刑事和解专业化、行业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过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四方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协调对接,建立启动了轻微刑事案件检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并在该机制指导下成立了“四方区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了9名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并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作为矛盾化解的“和事佬”。该调委会主要针对因邻里、亲友间发生的轻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原因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调委会的前期试运行阶段,对存在调解可能行的案件积极介入,已有20余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区检察院在当事人和解的基础上,对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做出了从轻的处理决定。通过人民调解员作为第三方参与,当事人之间实现了平等对话,从而实现了化解积怨、减少诉累、节约资源、挽救失足的效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