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设立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可给予最高限额300万元的补助
近期,黄岛区出台《关于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青开管发〔2012〕12号),重点在资金方面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支持和奖励力度。
一是对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发生的各项成本,通过区现代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给予相应扶持。二是设立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对实现境内首发上市、境外首发上市、“买壳”上市、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限额300万元的补助。三是对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拟上市公司给予到账资金的1‰作为补助。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区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将达到10家,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达到20家,上市后备资源储备企业达到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