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惠四方工作
根据市区组织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安排,四方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从本区工作实际出发,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惠四方工作。
1、延伸法律援助平台载体,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一方面在全区7个街道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司法工作室的建立,分片、分区域设立了8个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另一方面在交警、残联、仲裁等部门建立了5个专门工作站,实施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体系。通过发挥工作站和联络员的作用,使法律援助更加贴近社区,更加贴近特殊群体,更加贴近群众。统一和明确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2、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一是突出“点”上的援助,通过在全市最大的保障房区域康居社区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点,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开展点对点的援助,选派人员长期驻点值班开展工作,及时受理及时开展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让更多的残疾群众获得法律帮助。该受理点设立以来,值班律师共为社区群众免费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6件,提供法律援助2件,接待群众咨询近百人次。二是注重“面”上的援助。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对贫困边缘家庭、农民工或因重大变故致贫人员涉及到实际生活急需解决问题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先予受理,后补办相关手续,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今年以来,区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案件107件,接待来访咨询5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三是发挥法律援助特殊职能作用,做好上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的服务工作。在全区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小水清沟村拆迁工作中,选派多名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介入,为被拆迁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帮助被拆迁人理解和掌握拆迁政策、引导他们以正确的方法处理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促使20户被拆迁人顺利签约。
3、 细化援助措施,努力增强援助效果。一是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急事急办,简化申请手续。并且积极探索拓展维权途径,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办理的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有30%以上通过诉前和诉讼中调解结案。二是强化援助的监督。***援助过程,随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全方位地帮助受援人维护利益。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法律援助中心向受援人发放了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针对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服务态度、依法办事、专业水平等进行评判。建立了分析会审、***回访、案件质量评估等工作机制,加强办案监督力度。另外,对涉及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案件实行重点回访,及时了解受援人对工作的满意程度、案件结果的落实情况等,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办案质量。三是探索实施“点援制”。根据律师的执业特点和专长,对律师进行分类造册,尽量针对案件类型安排援助律师,满足受援人的要求。四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由首次接待申请的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就法律援助申请、审查、服务等有关事项进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都要按规定予以帮助办理,做到不推诿,不迟办。五是实行制度公开制度。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提交材料、咨询电话在各工作站公示上墙,同时在各街道、社区悬挂法律援助公示牌,使群众能随时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事宜。
4、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影响力。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一是结合日常工作,通过“12348”服务专线和日常接访中,向来访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青岛政务网开通了四方法律在线博客,宣传法律援助政策,通过网络为网民解答法律咨询,开通以来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先后11次发帖宣传法律、法规,为12人解答法律咨询;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系列活动。通过深入社区开展法制讲座、广场宣传咨询、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还专门印制了3000份法律援助宣传提纲,下发给各街道司法所,并要求张贴在各村、居宣传栏显著位置。另外,中心制发了数千个环保购物袋,将法律援助的联系方式印制在上面,在农民工和各困难群体中进行散发,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