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强化监察与监测联动执法见成效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在业务工作中,善于总结探索,注重工作创新,在执法检查与科学监测方面注重数据、信息共享使用、执法联动工作中始终密切配合,在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中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监测数据移交管理。监测数据向监察部门移交的及时性、全面性对监察部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察支队与监测中心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联合印发会议纪要,明确工作要求和规定。
二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和问题的解决。定期共同制定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能够形成整体优势,充分发挥出监察监测的整体力量。
三是完善联动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成效。在当前形势下,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监察和监测部门的关系越发密不可分。例如,监察人员在检查在线设施、废气和噪声源时,如果没有监测人员现场采样比对判断,很难发现对在线设施弄虚作假、或是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为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率,监察和监测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上级工作任务安排,联合制定年度、月和周联合检查计划,开展日常联合检查;根据实际需要,联合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重大信访舆情联合查办。
通过这些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环境监察与监测联合工作态势已经形成,自去年6月份以来,共同联合公安机关实施了18次突击检查行动,及时规范地提供了监测数据等证据支撑,大大提高了环境执法监管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