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制定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为积极推进科学、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程序和监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财政局每年《青岛市××××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商品采购范围,市文广新局制订了《青岛市文广新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办法》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实施程序、采购入库登记制度、采购监督办法四个条块,对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年度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采购预算说明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大额支出办公会审批原则、采购提请人与采购人相分离的原、大宗采购项目实行采购项目评审原则、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原则。成立了政府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采购的现象进行督促整改,对不遵守政府采购要求私自采购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