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圆满结束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4年11月初启动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工作。两级政府由财政部门牵头,集中力量对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投资公司进行了债务梳理自查,2000多个建设项目进行了逐项审核,上万笔政府性债务进行了逐笔清理核实。日前,甄别结果经各级政府、市财政局、财政部驻青岛专员办、市审计局予以确认,并按规定上报财政部,最终将由***确认锁定政府性债务。
此次存量债务甄别是按照“见人、见账、见物”的原则,遵循“清理、甄别、审定”的程序,由债权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四方共同认定的结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对存量债务进行合理定性的基础上,重点保证在建项目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政府债务甄别将为规范管理奠定基础。首先,规范政府融资渠道,一是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解决,二是对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其次,对政府债务实行预算管理,包括举借和偿还,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财政性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第三,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