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采取措施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日前,根据今年市长专题会议意见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各区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解决乡村医生收入偏低及养老保障等问题。一是开展全市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按照省统一口径指导区市全面开展了在岗和离岗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工作,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二是出台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政策。黄岛区将乡村医生纳入财政负担编外人员范围,将基本药物补助按乡村医生发放调整为按村卫生室发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年人均6000元提高到每个村卫生室18000元;按照每年人均2000元的标准向乡村医生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定额补贴。莱西市每人每年1200元的养老保险补偿,用于他们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保险。胶州市将基本药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了1000元。即墨市 2.18万元机构运行经费,每个机构每年发放1500元的运行经费。城阳区4.6万元,一般诊疗费每人次每疗程6元;财政另行补贴3元。城阳区对集体卫生室编制内乡村医生给予基本药物专项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年2.8万元。崂山区按15%的比例发放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核发综合性绩效补助,每家卫生室5000-12000元不等的运行经费补助,向村卫生室负责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