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计划三年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近日,胶南市出台相关政策,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最终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
据悉,该市将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区域)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户分类”即以农户为责任主体,按照垃圾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对易降解的有机垃圾,村庄可建沤肥池或进沼气池处理后返田;有价值的回收物由保洁员进行统一回收;建筑垃圾铺路填坑;其它垃圾进入垃圾处理系统,实行“户前三包”(包清扫、包分类、包送到垃圾收集点)。“村收集”即2011年村庄原则上按30户配置一个垃圾桶,每100户1人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保洁人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收集。“镇运输”是各街道、镇(区)要按照行政村全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组建农村专业环卫队伍,将街道、镇(区)域的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到集中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市(区域)集中处理”即将各乡镇中转站的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市垃圾处理场(覆盖各街道、积米崖港区、临港经济区、开发区的区域)进行无害化处理。2011年市垃圾处理场处理能力将达到340吨/日,并准备适时实施二期工程,届时处理能力将达到600吨/日。
同时,按照“各级财政补一点、镇办村居筹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从2011年起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和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进行补助,各街道、镇(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按照“谁投入、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
据介绍,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将于今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各级、各责任单位将实行“巡查督查制”,通过日巡查、周检查、月总结等形式各样的督查办法,促进工作落实,同时,聘请环境卫生监督员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督办,并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