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幅度缩减高毒农药定点单位数量
为切实做到高毒农药销售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100%质量有保证,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自2006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以来,市农委会同工商部门按照“安全第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我市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现状及农作物种植结构实际,科学规划定点单位数量和布局,提高准入条件,逐步缩减定点单位数量。2013年,由200家缩减至100家,今年,缩减至38家,所有定点单位全部配备POS终端系统,统一纳入全市全市农药监管信息平台。同时,督促定点单位严格落实“购进备案制”、“经营专柜制”、“销售台账制”、“购买实名制”和“公开承诺制”五项制度,实现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和定点管理动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