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环保部、山东省环保厅有关要求和华东督查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制定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进行严格检查。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2014年底省控以上重点产生企业和全市经营企业全部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一是认真开展申报登记,摸清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底数。二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完善企业管理档案。四是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