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五措并举切实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一是将全区29名散居孤儿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额发放保障金,并增发专项生活补助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二是提高了养育金标准。今年起农村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70元(含低保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含低保金)。三是加强孤儿医疗保障。城乡散居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孤儿的参保费用通过医疗救助渠道予以免除;孤儿的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在享受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后,个人负担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渠道实行全额救助。四是加强教育保障。孤儿接受教育期间,继续对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救助条件的,优先享受临时困难救助。五是开展孤儿结对帮扶活动。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孤儿进行“一对一”社会帮扶,各帮扶单位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关注和了解孤儿的生活、学习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