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中央投资和市财力投资项目动态监管责任体系
5月13日,市发展改革委公布2014年第一批纳入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政府投资项目名单及责任体系,包括中央投资和市财力投资项目193个(不含***项目),其中,2013年中央投资项目130个,2013年和2014年市财力投资项目63个。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系统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27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电政信息办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具体应用管理办法,对纳入系统监管的项目建立了应用管理责任体系,并实行通报和考核。
此次公布的责任体系,对涉及中央投资和市财力投资项目监管的职能部门、项目主管的区市政府和市直部门、项目实施的建设单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分管处室(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的详细分工负责制,形成了系统应用管理的有效约束机制。通过按月上报信息数据、图片资料、问题解决等,加强对项目全过程实施的动态、有效监管,充分实现项目监管信息、建设信息的共享,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