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抓好四项解欠工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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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一是积极推行“双卡”工程建设。全面推行“双卡”工程建设,办理施工许可证必须持有“双卡”办结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对新开工程未实行“双卡”管理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报监、质监备案手续,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两个规范”检查。成立解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并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当即下达整改通知单,问题严重或愈期未整改的进行扣分处罚,并予以全市通报。
三是大力实行“保证金”制度。建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劳务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实行拖欠工作网上月报,实现了对拖欠问题的动态监管,有效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着力加强解欠接访力度。坚持“四个及时”(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调解、及时处理)工作原则,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接访,坚决做到及时受理,切实解决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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