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完成一级A升级改造
近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镰湾河水质净化厂一级A升级改造工程完工,并投入试运行,目前出水水质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
为切实达到保护胶州湾要求,提高排入胶州湾入水水质,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经升级改造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此标准各项指标要求均为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COD为50mgL,氨氮为5mgL,BOD和SS均为10mgL)。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将减少COD排放146吨年,将大大改善前湾海域的水质状况和服务区域的居民生活条件,减少污染,提升了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了开发区工业、旅游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对开发区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