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加强城市污泥管理严防二次污染
青岛市环保局持续加强城市污泥环境管理,对污泥从产生到转移、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管,明确污水处理厂对污泥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要求污水处理厂切实履行产生者责任制,对污泥产生、转移、处置实施严格管理,制定并落实污泥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污泥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青岛市要求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运输过程负责,污泥运输车辆应当采取防渗漏、防遗撒等密封措施,防止污泥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对污泥处置单位提出明确要求。污泥处置单位应当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污泥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污泥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安全妥善处置污泥。同时要求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完善污泥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并开展污泥监测。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分别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转移、处置等有关情况,定期向辖区环保部门报告。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对污泥中重金属和其他特征污染物指标进行监测。对污泥进行土地利用的处置单位,要定期对施用土地进行土壤监测,严防污染物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