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部门合力解决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问题
近期,教育、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我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划拨使用,开发建设单位在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要完成园舍、场地等移交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制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老大难问题,将有效缓解我市托幼设施不足的局面。市城乡建设委拟将符合立项条件的幼儿园全部列入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逐步解决,今年计划投资建设洛阳路保障房项目、小水清沟改造项目等配套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