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完成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复核工作
日前,我区完成2011年上半年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和复核工作,此次新增保障家庭1户,保障人口1人,将从2011年1月份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是我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群体为城市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我区自2007年2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对人均月收入低于7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保障,已累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78余万元。加上此次新增保障家庭,全区共有95户,共计196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已实现了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