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市南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青政发明电〔2010〕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强化价格监测,切实加强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蔬菜、肉、蛋等重要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密切***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对近一个时期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商品,选择确定主要销售市场,加大价格巡查力度和监测频率;对重要品种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制度,第一时间上报价格异动情况。
落实价费政策,积极倡导降低流通成本。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摊位费、进场费以及卫生费、垃圾清扫费、占道经营费的调研,并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各种费用的收取;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倡导和支持市场减免业户的经营费用。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以“实价兴誉、诚信兴业”为主题的价格诚信活动,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明码标价覆盖率,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开展成品油价格、涉企收费、民生价格专项检查和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