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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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近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联合下文,支持23个城市、5个城市群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山东省仅有我市入围。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国家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的一项示范性工作。本期获批的28个城市(群)是四部委从全国46个申报城市(群)中,经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等环节遴选确定的,示范期限为今年至2015年底,国家将安排专项资金对获批城市在车辆购置方面给予补贴。据测算,我市将获得近10亿元中央财政补贴,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国家也将给予奖励性支持。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将有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与储能材料等相关产业发展,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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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2:23: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