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营改增明年起再次扩围
根据***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政策进一步完善,这意味着我市营改增也将同步扩围。
铁路运输和邮政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环节,与很多行业发展都有密切关系,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将使大部分企业的抵扣项目增加,从而进一步发挥营改增在结构性减税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
截止目前,我市有近4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4个多月来的运行情况看,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改革的初步成效显著。截至11月末,纳税人受益营改增减税达4.6亿元,四成一般纳税人实现减税,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推动了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体现了营改增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多重效果。
根据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的新情况,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通知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或邮政业服务适用11%税率,提供的快递服务,就其交通运输部分适用11%税率,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规定铁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按照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处理原则,延续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针对前期试点运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通知对现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售后回租业务扣除租赁有形动产价款本金,解决其无法正常抵扣租赁物进项税的问题;明确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实行差额征税和免税政策,解决原差额征税政策取消后出现的负担增加问题;授权省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审批区域范围内总分机构汇总纳税事宜。
为使本次营改增扩围工作顺利完成,目前我市财税部门已紧锣密鼓开展各项扩围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