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回头看活动巩固普法依法治理成果
为进一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区司法局根据市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反馈意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回头看活动,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体制,是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的关键。针对普法工作中发展不平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区司法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考核目标及要求,专门成立了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五五”普法工作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各自实际,特别是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发挥区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听取专题汇报,视察、提案、议案等措施,有力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坚持把年度普法检查作为检验回头看成果,落实普法规划的重要环节,通过通报督办、明察暗访、网上考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措施,督促各部门、单位将工作落到实处。区司法局先后2次召开会议,加强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联席会议、情况汇报、工作检查、普法联络员、工作调研等六项制度机制,在建立健全基层普法组织的基础上,将事业心强、懂法律的人员充实到普法队伍中来,建立并加强了区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普法宣传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普法队伍建设,利用党校定期培训、普法网站、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普法骨干的实际工作能力。6月份以来,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10期,800余人次参加,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上,更加突出制度化、经常化。围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认真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公务员网上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会前学法、行政执法案件检查评估等制度,同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借助领导干部每月一讲、区长学法日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宪法》、《城市规划法》、《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10余部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在社区普法上,更加注重普法效果。围绕居民拆迁、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区相关部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利用百场法制讲座进社区、以案说法、“五五”普法成果展牌巡回展、四方欢歌法制文艺专场演出等载体,开展了“法律五进社区”活动,即律师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巡回法庭进社区、检察官服务站进社区、普法资料进社区。围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联合区相关部门成立了“四方区物业纠纷”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个专业性较强的调解组织,为居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6月份以来,共开展律师咨询服务20余场次,法官以案说法10余场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0余起。在学校普法上,更加突出青少年学法实践内容。结合在校生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暑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情系未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在2.7万名中小学生中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法律护我行——我与家长同学法”、法律家校直通车、模拟法庭、普法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洛阳路、嘉兴路、河西等街道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暑期青少年读书学法、新市民儿童法制辅导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守法自护意识。同时结合创建文明城市,联合区综治、公安、交通、司法、教体、城管、街道等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安全及卫生环境大整治,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30余起,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在普法对象上,突出加强对重点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形势任务,重点加强了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流动人口普法难的问题,将流动人口列入普法重点对象,有效整合公安、检察院、综治等资源,依托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社区法制夜校等阵地,利用大型普法广告牌、百场法制讲座进社区、社区法庭等形式载体,帮助引导他们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理念,最大限度的减少不稳定因素。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登记、送法进狱所等制度,充分发挥区普法讲师团、街道司法所等作用,实施社会特殊群体普法教育“1234”工程。即:建立完善社会特殊群体普法骨干队伍,建立两个集中法制宣传教育场所(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社区法制夜校)、开展三项活动(定期法律咨询、依法维权、送法进狱所)、突出四类重点(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坚持双向开展法律服务,通过监所内现场解答、视频法律咨询等方式,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依法维权等活动。6月份以来,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集中普法宣传2次,外来务工人员法制讲座3次,到监狱劳教所开展普法活动4次, 向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普法资料430余份,600余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
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本年度“法律六进”和法治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法治区创建联席会议,加强对法治区创建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不断完善联系会议的工作流程,确保全区各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全区法治区创建工作合理有序开展。完善工作检查制度。进一步细化法治区创建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把法治区创建工作成效纳入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量化体系,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先后对全区6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治区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完善联络员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了法治区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了联络员工作任务,完善了联络员的培训及奖惩制度,切实提高了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工作调研制度。全面完善工作调研制度,制定年度法治区创建工作调研计划,细化调研内容、报告格式、考评方式等项目,把各单位调研情况纳入到年终考核,今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已完成调研报告20余篇,有力推动了法治区创建工作的落实。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上报一篇法治区创建工作信息,在全区推广学习优秀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上级及有关媒体推荐,截至目前,共收到法治区创建工作信息40余篇,10 余篇信息被《法治通迅》、《青岛法治》等刊物采用。
四是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性。为切实增强“五五”普法回头看的活动成果,区司法局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现场释疑等方式,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普法需求多元化、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外来务工人员普法保障难度大等问题,在坚持普法大集宣传、单位属地化管理、情系未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广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法全员目标责任分解、兴隆路街道社区青少年普法心语室、长沙路小学“一得育人”品牌、双桃集团、海晶化工企业普法网等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注重创新机制,根据不同对象,在学习内容、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上,加强分类指导,在充分发挥区“12348”普法专线、普法小广场、法制宣传一条街、大型普法广告牌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络、媒体、通讯等普法平台,有效扩大普法的辐射面和渗透面,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