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五项措施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监管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成为群众投诉热点。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消除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青岛市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管理。
一是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积极联合城建、公安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整治区域环境噪声,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且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向金融监管部门通报,配合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拟上市或再融资的,不予出具通过环保核查意见;其单位及负责人参与评先创优时,予以环保否决;属于国有企业的,向市国资委通报。
二是严格出具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申请夜间施工的单位要出具由建设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到环保局申请。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申请夜间施工的建筑工地进行现场勘查,准确核定混凝土浇筑量,明确作业时间。要求取得夜间施工审批的施工单位,提前一天向周边单位和居民公示工程名称、使用机具、作业时间、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对居民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三是严格值班制度和工作协调制度。畅通环保12369,加强上下协调和横向交流,确保政令畅通,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创新夜间环保执法人员工作形式,实行分级分类值班制度。专职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巡查,兼职值班人员在家作好待班准备,一旦遇到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问题,可以随时加入值班人员行列,严厉查处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案件。
四是推广利用技术手段降低噪声污染。对位于噪声敏感区,使用泵车、空压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建设项目,审批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要求其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需要加装隔声罩等设施。因使用泵车、空压机等大型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引起居民投诉的,限期施工单位安装隔声装置(如加装隔声罩,对泵车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等)。鼓励开发降噪技术,对产生噪声的小型器械,如小型发电机、刨床、电锯等,运用技术手段,设置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五是探索建立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赔偿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调解和协商方式,由造成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给予受到噪声污染的居民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另租临时住所),取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降低噪声污染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