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铁集团积极参与协税护税确保地铁建设项目源头控税工作落到实处
近日,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市地铁集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铁建设项目协税护税的通知》,针对我市地铁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特点,通过采取税收代征、加强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管理以及加强外地设计监理企业监管等措施,确保地铁建设项目源头控税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13年8月底,我市地铁建设项目已在我市缴纳税收4396万元,其中地铁施工企业缴纳税收4251万元,设计监理企业缴纳税收145万元。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对外地入青地铁建设企业的管理。凡承建我市地铁建设项目的外地施工、设计及监理企业,由地铁集团负责协调督促其完善入青登记手续,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并持工商登记证件到驻青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二是加强我市地铁建设项目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等税收代征工作。为加强地铁建设项目税收征管,更好地为地铁施工企业提供服务,方便纳税人纳税,根据市地税局批复,市地铁集团负责对地铁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等地方税收实行代征,确保相关税收属地缴纳。
三是加强地铁建设项目外地施工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