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多举并措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评级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胶南市在借鉴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结合行业特点与实际,从夯实基础入手,在强化责任和管理上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主体责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要求,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监管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年初,针对我市具体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并细化分解,为列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每一个单位都制定了不同的《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别考核,增强了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并报市政府审定下发至23个镇(办)、37个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企业,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结合日常检查工作,指导镇(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责任逐级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确保了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实施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按照青岛市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胶南市2010年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所辖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A、B、C、D分类管理标准,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管分类,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整改、D级抓督办”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评定,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将企业评级情况向生产经营单位开户银行、劳动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三是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水平。截止目前,危险化学品参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率已达到70%,同时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冶金、机械、电力、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更多的企业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在广泛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培育和上报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优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对放松管理、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企业,及时取消达标资格,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加强指导服务,实行监管和服务并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未按《安全生产法》及《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实行分级重点监管,对单位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
五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导向,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市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通过认真总结、深入挖掘,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及时发现、树立一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模式创新、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先进企业和个人,并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切实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企业主明白企业才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者,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是建立联席会议工作调度制度。坚持做好每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联席会议的筹办工作,开展调研,将企业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情况以及工作存在的问题在会上通报。督促有关部门按时序开展评定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认真落实各项约束措施,在评审过程中,不仅抓好企业软件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更注重企业现场检查,根据企业现状进行打分,确保评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