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办组织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
8月1日,市政府安办下发了《青岛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青安办〔2013〕57号),8月—9月,在全市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进行自查,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政办发〔2013〕8号)、《转发山东省化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青安监[2013]10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阶段安委会组织检查。为开展好本次检查,市安办从全市各大石化企业、石油库和化工研究机构,抽调一线的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涉及炼油、自动控制、仪器仪表等专业,组成19人的专家组配合检查工作。为使本次检查更有针对性,根据省安办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的检查内容,按《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充实化工行业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内容,组织部分专家制定检查表,细化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供参照检查。8月12日,市政府安办组织市安监局、市交通委港航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局以及相关专家召开专项检查协调会,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由市安监局、市交通委港航局牵头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专家配合检查。
本次检查将于8月底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