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城区黄标车开始限行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自8月1日开始,即墨城区开始实施高污染黄标车区域限行。
限行的具体实施办法是:自2013年8月1日起,每天早晨7时至晚上8时,在青威路以南、204国道以西、华山二路以东、南至城阳区边界(均包含边界道路,以下简称限行区域),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自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驶离限行区域。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二百元罚款。根据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适时扩大限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