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成立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南区劳动保障局与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市南区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劳动仲裁联动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这也是全市首家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协调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辞职和离职,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