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积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工作,目前已根据有关文件完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关于建立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试行意见》和《黄岛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起草工作,并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
一是组织首批列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清点库存,截至3月15日4所办事处医院和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共有基本药物263种,库存52万元,非基本药物***2种,库存53万元;二是调整进采购品种,从3月16日开始不再购进非基本药物,所有非基本药物库存8月1日前处理完毕;三是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调整药品价格,坚决执行双低标准,并实行公示制度;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改变用药习惯,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加大社会宣传,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基本药物制度,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自3月16日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截至4月底,区内12家基层医疗机构共计销售药品144.83万元,其中基本药物49.09万元,药品销售额比去年同期的166.88万元减少15.22%。12家机构门诊量达2.8万人次,比去年同期2.4万人次增加了16.7%,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51.73元,较去年同期的69.53元下降了近17.8元,下降25.6%。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