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四项措施加强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
为保证我区10大类300名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恪尽职守,提高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我区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实际状况,不断加大对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规范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和每名从业人员签订《社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就劳动合同的期限、从业人员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情况等作出明确的约定;二是明确用人单位的管理职能。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日常考核台帐,并以此为依据申报从业人员的岗位补贴;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从业人员上岗情况、职能履行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考核情况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用人单位次年能否继续保留社会公益性岗位的基本依据之一;四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要求各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单位设置监督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规定对经举报查实的违反政策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