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胶州市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积极提升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一季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起,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和接待群众来访咨询520多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28万多元。
一是将法律援助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个案向当事人及辖区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将法律援助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把信访群众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关注对象,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积极消除人民群众“信访”与“信法”的疑惑。
三是将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由法律援助律师组织先行调解或会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到法院立案诉讼解决。
四是将法律援助工作与异地协作机制相结合。与黑龙江省肇东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黑龙江省肇东市与山东省胶州市法律援助公约》,约定两地协作事项为办理案件的调查取证、非诉讼调解、文书送达、代为执行等,两地可通过书面公函形式进行委托对接,及时沟通协作事宜,降低了困难群众的维权成本。